秘鲁:边境措施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作用

知识产权的安全措施和边境措施对于检测外贸中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非常重要。
著名商标或知名商标是那些具有很高声誉的商标,它们在全球范围内都可以获得保护和区分,无论在哪个国家或类别中受到保护。商标的成功取决于其知识产权的保护程度。
当局以及私营企业在确保知识产权得到遵守方面应发挥重要作用,并承担起使知识产权制度得以实施并得到改善的重大挑战,特别是在我们这些国家(安第斯国家)。安第斯共同体成员国有义务在其立法中引入边境措施,以保护知识产权。具体到我的国家秘鲁,并作为2008年秘鲁与美国之间的商业促进协议的一部分,第1092号立法法令及其规则(第003-2009号最高法令)于2009年2月1日起生效,批准了用于保护版权或相关权利以及注册商标的边境措施。
边境控制程序可以由公民、法人或海关管理部门启动。秘鲁海关有能力对待进入国家的货物进行职务检查,如果有合理的理由或怀疑其为假冒或盗版商品,并且对所检查的货物不承担任何损害责任。
在申请边境保护时,申请人需按海关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保证金,以涵盖由于任何暂停释放未侵犯权利的货物而导致的进口商、出口商和/或收货人可能遭受的损失或费用。这笔保证金应为货物船上交货价(FOB)的20%。对于易腐商品,保证金应为FOB价值的100%。FOB价值低于200美元的货物不受影响。
可以采取的预防措施来阻止这些商品的贸易包括:货物的扣押、没收或留置。
为了核实相关产品的所有权并在边境上暂停这些商品,商标所有者或其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必须在海关管理部门维持的官方数据库中注册。海关将与秘鲁商标局(INDECOPI)联系,以便登记权利持有者。
最近有一个关于“愤怒的小鸟”商标的案例,该商标是ROVIO ENTERTAINMENT LTD.公司的知名品牌。由于该品牌的成功以及涉及的产品和服务,许多人试图将假冒的“愤怒的小鸟”商品引入并在秘鲁市场上销售。进入秘鲁市场的假冒商品数量如此之大,以至于我们的公司每周都会收到许多通知,要求出庭应诉、出席法院以及处理检察机关启动的案件。由于大多数商品是在国外制造并进口到我们国家,我们无法找到这些假冒商品的制造工厂,唯一能够阻止这些侵权行为的方法是通过秘鲁海关,值得一提的是,海关部门的工作非常出色。
此过程旨在简化,如果被告在侵权行为发生时被当场抓获,或已承认犯有侵权行为,或有足够明确的证据,检察机关将启动刑事诉讼程序,并推动实施机会主义原则(机会主义原则),该原则旨在促成双方达成协议,以赔偿造成的损害和损失。申请此原则的另一个要求是,当造成的损害对社会没有显著影响,且应处的处罚最小。
在这方面,这些边境措施对于防止品牌声誉被剥削、生产低质量产品、走私行为以及保护消费者都至关重要。
作者:Oscar Mago – 首席执行官及知识产权专家律师
律师事务所:OMC Abogados & Consulto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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