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鲁向企业授予税收优惠政策

秘鲁政府通过第 30309 号法律《促进科学研究、技术发展与技术创新法》,正式确立了一项面向企业的税收优惠,该优惠政策将有效至 2019 课税年度。
该法规规定,所有企业均可申请该优惠,不受其所属行业或企业规模的限制。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就其在秘鲁境内实施的创新项目,将相关支出最高按 175% 进行税前扣除;若项目在国外研究中心开展,则可按 150% 扣除。项目成果须向国家海关与税务管理局(Sunat)通报,并同时在国家竞争与知识产权保护局(Indecopi)完成登记。
该项优惠适用于自 2016 年起开展的科学研究、技术发展及技术创新项目,同时亦可涵盖于 2014—2015 年期间启动的相关项目。
有意申请该项优惠的企业,可通过以下电子邮箱与 OMC Abogados & Consultores 取得联系:
omago@omcabogados.com.pe , marketing@omcabogados.com.p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