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品牌

如果我们听到“家用品牌”(House Mark),可能会认为它用于区分某个国家特有的产品。然而,这并不是它的准确定义。实际上,家用品牌识别的是一组产品,即这种品牌通常出现在企业的大多数或全部产品上,类似于企业的印章。
在这一意义上,家用品牌为企业提供了某些优势,因为在某些情况下,消费者可能会将该品牌与产品的质量或保证联系起来。如果该品牌已经使用了较长时间,或者基于某些成功产品或知名店铺的名称,则这种联系会更加显著。
众所周知,品牌的使用在市场定位中起着重要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通过产品和服务的使用,品牌会获得特殊的市场地位。因此,企业应选择一个能够在消费者心中引起共鸣的名称,并使其能够扩展到更多相关的产品和服务。
如果家用品牌属于一个知名的商业品牌,并且已经在市场上建立了一定的声誉,那么它将获得更高的认可度。
然而,对于那些没有稳固名称或长期使用品牌的企业而言,创造一个能够产生影响的名称是一项挑战。该名称可以没有特定的含义,或暗示其将用于的产品类型。在选择名称时,避免使用描述性术语尤为重要。
家用品牌的概念在安第斯共同体的司法解释中有所提及,其中指出:
[1]家用品牌 (House Mark) 是指用于识别同一制造商生产的一系列产品或服务的标志,其特点在于,该标志同时识别企业的业务或名称。它类似于企业的印章,被应用于产品或服务上,以向消费者表明它们具有共同的来源。例如,丰田汽车公司(Toyota Motor Corporation)使用“TOYOTA”作为家用品牌来标识其汽车系列,例如 TOYOTA RAV4、TOYOTA PRIUS、TOYOTA LAND CRUISER 等。 家用品牌通常与企业的其他标志一起使用,也可以作为独立品牌用于识别产品或服务。
此外,在上述司法解释中,咨询法院(利马高等法院行政争议专门第五法庭)提出了一个问题,即在进行对比分析时是否应排除家用品牌。对此,安第斯共同体法院明确表示,在比较商标时,不应对其构成元素进行拆分,而应基于具体案件的情况、案卷中的证据以及既定的解释规则进行整体分析。
因此,最终结论是,在商标对比分析中,家用品牌必须与其他元素一起整体评估。
由此可见,家用品牌由于其市场知名度而享有竞争优势,使其在消费者心中比其他品牌更具辨识度。这对企业而言是一种有效的策略,以获取更大的市场关注。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家用品牌在可注册性审查中会获得特殊待遇或区别对待,它们仍然需要遵守相应的注册审查标准。
作者:Evelyn Dueñas – 知识产权专家
律师事务所:OMC Abogados & Consulto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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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件编号 470-IP-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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