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知识产权时尚化 (时尚化知识产权)

时尚存在于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从我们选择的衣服和鞋子,无论是上班、学习还是参加重要活动。根据芭芭拉·帕尔多·纳瓦罗(Bárbara Pardo Navarro) [1]的观点,时尚是“当今社会流动性最强的艺术活动之一,(……)[它基于]一种美学和表现力的美,这正是美术所涉及的特质”[1]。此外,该作者引用了恩里克·洛威(Enrique Loewe)的话:“时尚一直是某个特定时代社会的镜子。因此,如果两百年后有人想要分析当今社会,最好的方法不是研究纪念碑,而是研究时尚”(Pardo 2008: 10)。
时尚不断地自我革新、变化,并适应每个社会的标准以及技术变革。如果我们关注秘鲁社会,可以看到时尚产业正日益增长。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一些优秀设计师不仅在国内展现他们的创作,还在国际舞台上大放异彩。他们通过举办重要的时尚活动,如利马时装周(Lima Fashion Week – LifWeek)和秘鲁时尚展(Perú Moda),展示各种设计,为国内设计师创造了一个发挥创造力的平台,同时也为国际设计师提供了在秘鲁市场推广品牌的机会。
谈及时尚,知名品牌是无法忽略的,因为它们在产品商业化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过去看似遥不可及的奢侈品牌,如今通过“时尚民主化”正逐渐走近消费者。“时尚民主化”指的是世界知名的高端设计师品牌或奢侈品牌,通过与多品牌零售店或百货公司合作,让其服饰及配饰更加亲民。这些合作推出的产品通常被称为“胶囊系列”(Capsule Collection),它们是限量版产品,因而引发市场的高度需求。
时尚民主化为所有相关方带来了利益和收益。首先受益的是商店,因为大量消费者会购买这些产品;其次是品牌或设计师,他们不仅能通过商店的营销和宣传获得曝光度,还能吸引大量新客户;最后,消费者也能以合理的价格购买到高端品牌或设计师的产品。也许是品牌在时尚界商业化产品的重要性,或是让大品牌更接近消费者的努力,再加上缺乏创造力或原创性,导致了明显的抄袭或商标侵权案例。其中一个典型案例涉及全球知名运动品牌 Nike Innovate C.V. 及其标志性“Swoosh”设计。在秘鲁国家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机构(INDECOPI)发布的多个裁决中,该品牌已成功对侵犯其商标的行为提出了大量异议和无效请求,打击那些试图不正当地复制其标志性设计的侵权者,例如以下案件:(Exp 550432-2013)、(Exp 559657-2014)、(Exp 495090-2012)。
另一个在秘鲁市场上常见的商标侵权案例是对 The Polo/Lauren Company, L.P. 旗下标志性马球骑手商标的模仿,该设计被试图复制的案件包括:(Exp. 564371-2014)、(Exp. 538693-2013)、(Exp. 594519-2014)。
尽管设计师的品牌和作品始终面临被不法商人盗用的风险,许多设计师却未采取保护措施,可能是因为他们不了解国内法律体系提供的保护方式,或者因成本等因素无法获得保护。因此,在回顾关键概念并分析时尚行业的主要障碍后,本研究的核心目标之一是明确介绍设计师可用的法律保护手段,以保障其创作权益。
在秘鲁,时尚设计受“完全累积保护”(cúmulo total)的法律框架保障,该框架包括著作权法和工业产权法。在著作权方面,我们可以参考《第 822 号立法法令——著作权法》。该法案在第 4 条 a) 款中规定:“著作权独立于可能存在于作品上的工业产权,并且二者可以相互兼容。”此外,第 5 条 f) 款明确指出,应用艺术作品受到保护,其定义为“具有实用功能或被纳入实用物品中的艺术创作,无论是手工艺品还是工业化生产的产品”(见《著作权法》第 2 条第 20 款)。
此外,INDECOPI 知识产权法庭曾对一项与毛衣设计相关的案件作出裁决,确认时尚设计可获得著作权保护。在第 063-2001/TPI-INDECOPI 号决议中,该机构针对著作权侵权指控作出了以下判定:
“应用艺术作品包括二维(如图案设计)和三维(如模型)形式。鉴于应用艺术作品的特点,这类作品也可以作为工业设计获得保护,只要符合相关法律的要求。(……)秘鲁法律并未明文禁止对应用艺术作品提供双重保护,因此可以认为该保护是可行的。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应用艺术作品都能同时获得工业设计保护,或者反之亦然,因为一旦某个应用艺术作品已向公众公开,它可能会失去工业产权法所要求的‘新颖性’,从而无法获得工业设计保护。”
另一方面,时尚设计保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秘鲁国家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机构(INDECOPI)著作权司特别制定了《时尚产业著作权指南》(2013年),旨在根据行业不同领域的需求提供更详细的信息。然而,正如该指南所述,时尚创意或设计不仅受到著作权的保护,同时也可以作为工业设计进行保护(例如,某品牌的织物图案设计带有特定字母组合)。[2] 这些作品属于二维或三维创作,可被应用于时尚设计中,并最终实现工业化生产。例如,GUCCI 品牌的印花图案可受到保护,但单纯的时尚产品款式或设计本身则无法获得保护。
另一种保护方式是通过商标或标识进行注册,目的是在 INDECOPI 识别标志司注册商标或标识,以保护品牌身份,而不保护该商标或标识所应用的服装产品本身。商标保护已成为设计师最常采用的方式之一。
正如 Raustiala 和 Sprigman 教授所指出的,“注册商标有助于维护各大品牌的高端声誉,并且对服装及配饰行业的企业而言极具价值。时尚行业投入大量资源,追查未经授权使用其商标的行为。”同样,时尚法专家 Susan Scafidi 博士也表示,“适用于时尚设计的最通用且最灵活的保护机制是注册商标法。无论是在内标签上,还是在外部设计元素中,几乎所有服装产品都以某种方式包含商标。商标注册的便利性确保了几乎所有设计师都能为其产品上的名称和标识获得保护。”
此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杂志》指出:“[与直接保护设计相比,] 大多数时尚设计师更倾向于依赖商标,这些商标直接应用于其产品,并受商标法保护。商标使设计师更容易识别仿冒品,并帮助消费者识别他们喜爱的产品。”(WIPO, 2008)
鉴于设计师普遍倾向于将其作品作为识别标志进行保护,深入研究现有的商标保护方式是十分必要的,其中包括:
- 时尚商标注册:根据《安第斯共同体 486 号决定》第 134 条(适用于秘鲁及其他安第斯共同体国家的《工业产权共同制度》),可注册的商标种类多样,企业或设计师可申请文字商标或图形商标注册,例如:
- 设计师姓名或艺名
- 服装产品标签上的标识或图像
- 服装产品系列或时尚系列
- 将时尚设计注册为商标:二维或三维商标就是此类保护的典型案例。然而,要注册二维或三维商标,必须确保所申请的设计具有明确的企业来源识别功能。缺乏这一特征往往是商标申请被驳回的原因之一。例如,在第 18 类和第 25 类的一些商标注册申请中,曾有如下裁决理由:
“该标识缺乏必要的属性,无法作为区分市场上不同产品的识别手段。消费者不会将其视为某个特定企业的标志,因为它不具备任何独特特征,无法使消费者仅凭外观即识别出产品的来源。”[3].
另一个典型案例是注册服装设计(如戏服)或鞋底设计为商标(第 25 类)。这类设计具有独特性,使其与其他产品区分开来。
ADIDAS 经典案例:ADIDAS 试图在第 25 类注册其标志性的“三条纹”设计(适用于运动衫和裤子)。最终,该商标获得注册批准(INDECOPI 决议号 2054-2015/TPI-INDECOPI 和 2055-2015/TPI-INDECOPI),因为提供的证据表明消费者能够将该设计与申请企业联系起来,从而将其与市场上其他产品区分开。
此外,时尚行业的产品分类较为分散,例如: • 第 03 类:香皂及香水产品 • 第 14 类:珠宝、饰品及宝石 • 第 18 类:皮革及皮革替代品、动物毛皮 • 第 25 类:服装、鞋类、帽类
值得注意的是,《安第斯共同体 486 号决定》第 151 条规定:“国际分类的类别划分不决定产品或服务的相似性或不同。”因此,在做出商标裁决时,INDECOPI 采用了“关联标准”,即某些情况下,属于不同类别的产品可能被视为相互关联。例如,在 EBEL、L’EBEL 等商标案(决议号 1140-2014/TPI-INDECOPI)中,INDECOPI 认定第 25 类(服装)和第 14 类(珠宝)之间存在联系;在 BILLABONG 案(决议号 114-2009/CSD-INDECOPI)中,第 25 类(服装)和第 18 类(皮革制品)也被视为关联类别。因此,商标申请人在注册时应确保其品牌名称未在相关类别中被注册,以避免商标冲突。
结论 秘鲁时尚行业近年来发展迅速,并已成为最重要的产业之一。时尚代表着创造力、创新和设计。因此,行业从业者应充分认识到法律,尤其是知识产权法,在保护其创作成果方面的关键作用。无论是通过商标注册、著作权保护,还是其他法律手段,这种保护不仅能带来商业利益,还能有效减少商标侵权和抄袭现象。
作者:Evelyn Dueñas – 知识产权专家
律师事务所:OMC Abogados & Consulto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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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https://riunet.upv.es/bitstream/handle/10251/13635/La%20moda.%20Arte%20e%20influencia%20artistica.pdf?sequence=1
[2] GDA_IndustriaDeLaModa.pdf
[3] Resolución N° 16543-2010/DSD-INDECO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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